香港金管局和财库局在香港实施稳定币发行人监管制度的立法建议咨询总结中表示,稳定币发行人应持有足够的财务资源,以妥善应对其业务经营中所产生的相关市场风险、营运风险、技术风险及其他风险,但考虑到市场回应后将更改最低缴足股本要求为2,500万港元或其稳定币流通量的百分之一面值,以较高者为准。然而,金融管理专员保留在有需要时施加额外资本要求的...
香港财库局和金管局就在香港实施法币稳定币发行人监管制度的立法建议,联合发表咨询总结。咨询期内共收到108份意见书,分别来自市场参与者、行业组织、商会和专业团体以及其他持份者。随着虚拟资产日益普及和持续发展,绝大部分回应者认同有需要为法币稳定币发行人引入监管制度,以适当管理潜在的货币与金融稳定风险,并提供具透明度和合适的规限。(央视)
香港财库局与香港金管局就在香港实施法币稳定币发行人监管制度的立法建议,联合发表咨询总结。其中提到,考虑到稳定币这范畴尚在萌芽阶段,相当大部分的回应者同意订立实施法币稳定币发行人监管制度的新法例,以及把法币稳定币发行从有关证券及储值支付工具的监管制度中排除的建议。香港...